一、公司因亏损不干,员工有没有补偿
公司因亏损不干而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通常有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等原因进行经济性裁员或决定提前解散等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补偿,员工可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公司亏损倒闭,员工经济补偿该如何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亏损倒闭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公司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若未依法支付,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三、公司倒闭员工未休年假补偿法律上咋算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公司倒闭时,对员工未休年假应按法定标准给予补偿。计算方式为:员工应休未休年假天数,按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日工资收入按照员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若公司倒闭进入破产程序,员工的该项补偿作为职工债权,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清偿。
当我们探讨公司因亏损不干,员工有没有补偿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员工发现公司存在未提前通知便停止经营的情况,根据法律,可能员工还能额外获得“代通知金”。并且在补偿计算方面,除了基础的经济补偿金外,员工的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等权益也应该得到妥善处理。如果您对公司亏损导致停业后补偿计算方式、权益维护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会有专业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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