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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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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5 · 1741人看过
导读: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一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劳动者在此期间,单位不得依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但若劳动者有第三十九条情形(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可解除且无需补偿。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医疗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即便在医疗期,用人单位也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医疗期满后,若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一般情况下,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违法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三、医疗期工资应如何支付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各地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比如有些地区会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确定支付比例。如工作不满一定年限按一定比例发放,工作年限越长,支付比例可能越高。企业应按照当地具体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医疗期工资,且不得低于法定下限,以保障职工在医疗期的基本生活。

当我们探讨医疗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该如何处理就是一个关键问题。一般而言,劳动合同期满,但员工尚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另外,医疗期满后,若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如果您对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续延或医疗期满后解除的相关事宜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员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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