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即使在医疗期,用人单位也可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后,若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医疗期内解除合同合法吗
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需分情形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处于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合同。但劳动者存在第三十九条情形(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
医疗期是职工因患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保护期,期限依工作年限确定(最长24个月)。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
需注意: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依第四十条解除,但需支付经济补偿及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绝症增加100%)。
三、医疗期内解除合同有补偿吗
医疗期内解除合同一般有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医疗期是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若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当探讨医疗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的处理,如果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另外,医疗期的工资待遇也是大家关心的,通常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若你对医疗期间劳动合同解除、医疗期满后合同处理或医疗期工资待遇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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