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下常见情况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等。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哪些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下常见情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被迫解约: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或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支付报酬等,劳动者解除合同。
2.协商一致解约: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等。
4.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因破产重整等进行裁员。
5.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外的期满终止。
6.单位主体资格消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执照等致合同终止。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12年。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应按上述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
当探讨哪些情况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时,除了已经解答的常见情形,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通常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辞退,同样不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围内。这些情况与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紧密相关。如果你对这些情况的判定标准、举证要求等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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