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为劳务派遣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转为劳务派遣是否能要求经济补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将其转为劳务派遣,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若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者有权拒绝,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转为劳务派遣,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那么劳动者可能无法要求经济补偿。
二、转为劳务派遣前的工作年限如何补偿
转为劳务派遣前工作年限的补偿分不同情形。若用人单位主动将员工转为劳务派遣,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转为劳务派遣,应按上述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主动提出转为劳务派遣,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转为劳务派遣有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转为劳务派遣是否有补偿金,需分情况判断。若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将劳动者转为劳务派遣,且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劳动者同意转为劳务派遣,且重新签订合同,通常无经济补偿。不过,若原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为转派遣而让劳动者“主动辞职”再与派遣单位签合同,这种规避补偿的行为,劳动者可主张补偿。
当我们关注转为劳务派遣能否要求经济补偿时,其实还需留意两个关键关联问题:一是原用人单位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如协商一致、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等);二是劳务派遣期间,用工单位是否保障与原岗位同等的工资福利及社保缴纳。不少劳动者因对原合同解除的合法性、派遣后的权益衔接存疑而陷入困惑。如果您在转劳务派遣过程中遇到经济补偿计算、原合同解除效力或派遣权益保障等具体问题,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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