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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解除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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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30 · 1701人看过
导读:强行解除合同属违约,赔偿金计算分两类:合同有约定则按约定(如依比例与合同金额算具体数额);无约定则依《民法典》,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范围,主张赔偿方需举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具体数额。
强行解除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强行解除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强行解除合同违约行为赔偿金计算分以下情况:

若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赔偿计算方式,按合同约定计算。如约定违约方按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赔偿金,就依此比例与合同金额算出具体赔偿数额。

若合同未约定,依据《民法典》,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比如买卖合同中,因违约导致货物无法交付,买方转售可得的利润等可计入损失。实践中,主张赔偿方需对损失进行举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具体赔偿金额

二、强行解除合同损失谁担

强行解除合同即违约解除,损失一般由违约方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若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应按约定支付;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不过,若非违约方未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三、强行解除合同怎么处理

强行解除合同需区分不同情况处理。若一方无正当理由强行解除,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也能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若符合法定解除情形,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当事人可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若对强行解除合同有争议,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判定解除是否合法及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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