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补偿n+2情况有哪些
在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并无“N+2”的法定补偿标准,常见的是“N”“N+1”。“N”指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N+1”指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时,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及按“N”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法定需支付“N+1”的情形有: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二、离职补偿n+2的法律情形有哪些
法律并无“N+2”离职补偿规定,常见为“N”“N+1”。“N”指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N+1”即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且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时,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及经济补偿。情形有: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三、离职补偿n+2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律并无“N+2”离职补偿规定,法定离职补偿常见为“N”“N+1”。
“N”指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N+1”即用人单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情形有: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订立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达成协议。
在探讨离职补偿n+2情况有哪些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离职补偿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它通常是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但工资构成的界定有时会存在争议。另外,当用人单位支付了离职补偿后,是否还存在其他潜在的法律义务也需要了解。如果你在离职过程中遇到离职补偿相关的难题,对离职补偿的计算、支付条件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