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要续签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也就是说,当女职工处于孕期且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而是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在此期间,双方无需另行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原合同自动延续。待“三期”结束,若双方有意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可协商续签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不续签,需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若女职工主动不续签,则无经济补偿。
二、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不续约咋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若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不续约,属于违法行为。女职工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首先,与单位沟通协商,表明法律规定,要求单位延续劳动合同至哺乳期结束。若协商不成,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也可以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怀孕相关证明等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三、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会被解除吗
一般情况下,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不会被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也就是说,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即便劳动合同原本约定的期限已到,用人单位也不能直接终止劳动合同,而应将合同期限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
若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在女职工孕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当我们关注“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要续签吗”时,除了明确需延续至孕期结束外,还有两个关键问题需厘清:一是单位能否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不得依照非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规定解除合同,合同到期也应自动延续至上述三期届满;二是延续期间的工资福利是否与原合同一致?通常需按原合同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执行,不得随意降低。若您遇到单位拒绝续签、降低待遇或其他孕期劳动权益问题,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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