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后合同到期公司不续咋办
怀孕后合同到期公司不续,此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自动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遇到这种情况,女职工可与公司协商,明确指出公司行为违法,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哺乳期结束。若协商不成,女职工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合同到期时间、怀孕情况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改正。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仲裁期间工资,或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二、怀孕后合同到期能否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也就是说,当女职工怀孕后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直接终止劳动合同,而应将合同延续至该女职工哺乳期结束。若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内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此时,女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三、怀孕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怀孕后合同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而应续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若单位违反规定不续签,女职工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女职工不想继续履行,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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