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是否要提供原件
劳动仲裁中,通常建议提供证据原件。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仲裁委员会会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
提供原件能保证证据的证明力,若仅提供复印件,对方当事人可能不予认可,且若无其他证据佐证,复印件难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过,在某些情形下,如原件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劳动者可提供复印件,并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原件;或确有困难无法提供原件,可在说明理由后,提交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
所以,劳动仲裁最好提供证据原件,特殊情况可提供符合规定的复制件等替代。
二、劳动仲裁是私人机构吗
劳动仲裁并非私人机构。劳动仲裁委是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它是依法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准司法机构,其设立和运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规制。
劳动仲裁委的职责是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仲裁程序具有法定性,从受理到审理、裁决等环节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劳动仲裁委是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官方机构,并非以营利为目的的私人机构。
三、劳动仲裁是否要自己提供证据
劳动仲裁中,当事人一般需自己提供证据。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申请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主张加班工资,就要提供加班时间等相关证据。
不过,若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例如员工主张被拖欠工资,工资发放记录由单位掌握,单位若不提供该记录,可能承担不利裁决结果。所以,劳动仲裁虽要自己提供证据,但也存在用人单位举证的情形,若证据由单位掌握,可要求单位提供。
关于劳动仲裁是否要提供原件,这是不少劳动者申请仲裁时的核心疑问。实际上,仲裁委在证据审查中通常会要求核对原件,复印件仅作为留存备案;若提交的证据无原件核对,可能影响其证明效力。此外,若原件不慎丢失,需根据不同情况补正。比如劳动合同原件丢失可尝试向原单位复印盖章、工资条原件可申请调取银行流水佐证;若涉及单位保管的证据原件(如考勤记录),还可申请仲裁委责令单位提交。如果您正准备仲裁材料,不确定原件核对要求、原件丢失后的补救方法,或对证据效力存在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您梳理材料、规避风险,高效推进仲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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