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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单位减员有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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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9 · 1575人看过
导读:单位减员即经济性裁员。裁减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职工总数10%以上的,需提前30日向工会/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后可裁。可裁情形含企业重整、经营严重困难、转产等变更合同仍需裁、客观经济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禁裁患职业病/工伤失能、医疗期内等员工,违法减员需付赔偿金。
劳动法对单位减员有啥规定

一、劳动法对单位减员有啥规定

单位减员即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可裁减人员包括: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但用人单位不得裁减患职业病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等情形的员工。若单位违法减员,需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法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啥规定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非过失性辞退,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等,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并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单方解除分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可解除。即时解除,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等情形,劳动者可立即解除,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劳动法对单位拖欠工资咋处理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一是与单位协商,要求其及时支付工资。二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责令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三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四是对仲裁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若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工资,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劳动法对单位减员有啥规定,除了明确裁员的适用情形(如经营严重困难、转产等),实操中还有两个关键问题需关注:一是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以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准,且不超过当地社平工资三倍的上限;二是裁员的法定程序。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将裁员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还需优先留用与单位订立较长期限劳动合同、无其他工作岗位的员工。若您对单位减员的经济补偿计算、程序合法性存疑,或遇到单位违法减员的情况,点击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帮您厘清细节、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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