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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停工期间工资少了该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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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8 · 1947人看过
导读:工伤停工期间工资应按原待遇发放,少了可按步骤处理。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收集工资条等证据要求补足差额;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其改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时效内提交申请及证据;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工伤停工期间工资少了该咋处理

一、工伤停工期间工资少了该咋处理

工伤停工期间工资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若工资少了,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按规定补足工资差额。需注意收集能证明原工资待遇的证据,如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改正。

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需在规定时效内提交仲裁申请及相关证据。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工伤停工期间工资怎么计算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如下:

一般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三、工伤停工期间工资不发怎么办

工伤停工期间,职工享有停工留薪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单位不发工资,可按以下步骤维权:

首先,与单位协商,明确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求单位补发停工期间工资。

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好劳动合同、医院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伤事实的材料,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

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规定仲裁时效内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对仲裁结果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遇到工伤停工期间工资少了该咋处理的问题时,除了明确单位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全额发放外,还需关注两个关键细节:一是停工留薪期的时长确认。需结合医疗机构诊断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避免因期限认定不清导致工资少发;二是若单位拒不补发差额,除协商外,还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益。如果您不确定自己的停工留薪期是否合理,或对投诉、仲裁流程存在疑问,别让权益受损的风险持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理清细节、快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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