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期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怎么办
孕期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此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若遇到单位不续签,女职工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至哺乳期结束。若协商不成,女职工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怀孕及合同到期等证据,如劳动合同、医院诊断证明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二、怀孕期合同到期可以解除合同吗
孕期合同到期,一般不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也就是说,当女职工处于孕期,原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而应将合同期限延续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若用人单位在此期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三、怀孕期合同到期了单位不续签有赔偿不
孕期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说,单位不能因合同到期而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关系。
若单位执意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女职工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单位需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关于怀孕期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怎么办,除了明确单位不得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这一核心原则外,还有两个关键细节常被忽略:一是孕期女职工的工资及生育津贴发放标准,部分单位可能以合同到期为由停发工资,这是否合法?二是若单位确实需依法终止,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是否包含孕期的各项津贴?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孕期权益的实际保障,自行处理容易踩坑。如果遇到单位拒签、停发待遇或补偿不合理等情况,别拖延,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你快速理清权益边界,制定精准维权方案,避免错过最佳处理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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