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关系终止后如何追回补偿金
劳动关系终止后追回补偿金,可按以下步骤。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明确补偿金数额、支付方式、时间等并形成协议。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之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责令其支付。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并作出裁决。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二、劳动关系终止条件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终止条件如下:
1.劳动合同期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形外,合同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享受待遇时,劳动关系终止。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动者主体资格消灭,劳动关系自然终止。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法人资格丧失,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终止。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用人单位无法正常经营,劳动关系终止。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关系终止后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关系终止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
该时效可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此外,劳动争议需先经过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我们聚焦劳动关系终止后如何追回补偿金时,还有两个与补偿金紧密关联的问题值得留意:一是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否包含加班工资、年终奖等货币性收入,不少劳动者因对基数认定模糊,导致实际追回的金额与应得存在偏差;二是若单位逾期拒不支付补偿金,是否可依据《劳动合同法》主张加付赔偿金,这涉及到维权程序的选择。这些细节若把握不当,可能影响补偿金的追回效率与金额。若你对补偿金计算、拒不支付的维权路径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你精准梳理权益边界,快速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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