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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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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8 · 1899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法》规定,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还应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但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即使医疗期满单位也不得按此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一、医疗期满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医疗期满后,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即使医疗期满,单位也不得按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医疗期满单位让我离职有工资

医疗期满单位让您离职,通常是有工资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资应支付至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您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单位必须足额支付。

若单位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除支付工资外,还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已无法继续履行的,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三、医疗期满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咋办

医疗期满后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这对劳动者不一定是不利情况。若劳动者想继续工作,可正常履职。若劳动者不想继续工作,可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经协商一致解除的,单位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若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若单位拒绝解除或不支付补偿,劳动者可收集医疗证明、劳动合同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当探讨医疗期满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这个问题时,要明确在医疗期满后,单位并非必然能解除合同。若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里面还有很多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单位需要提供哪些证明员工不能胜任新工作的证据等。要是你对医疗期满单位解除合同的具体流程、所需条件或者自身权益保障等还有疑问,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帮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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