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签劳动合同且少给工资如何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且少给工资,劳动者可获相应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计算基数一般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对于少给工资部分,用人单位应补足差额。若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等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二、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按什么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计算方式如下: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二倍工资,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满一年仍未签订,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里支付的二倍工资,一般以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为基数计算,但不包括加班费、非常规性奖金等。需注意,主张二倍工资有时效限制,通常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未签劳动合同纠纷怎么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支付期间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算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支付11个月二倍工资外,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维权时,可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当面临未签劳动合同且少给工资如何赔偿的问题时,除了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差额及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外,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情况。比如,如果用人单位少给工资是故意拖欠,劳动者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并且,在计算赔偿金额时,工资的构成及发放记录等都很关键。若你对未签劳动合同且少给工资的赔偿细节、证据收集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帮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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