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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违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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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8014人看过
导读:在违背法定仲裁程序基础上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属于法定被撤销的理由。依据《仲裁法》第5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三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劳动仲裁违反程序

  发生劳动纠纷时,很多时候我们会到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大家对仲裁程序了解多少呢,劳动仲裁违反程序该怎么办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相关资料,希望会对大家有帮助。

  一、仲裁程序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违反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根据以上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资料,劳动仲裁违反程序时,我们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之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书。大家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还想了解更多,可以找365律师网站的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专业的律师会解决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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