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时限已至,是否可随时终止合同离开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通常可终止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无需提前通知即可终止合同离开。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若劳动者在该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即便合同期满,也不能立即终止,需按规定处理相关事项后再确定。
二、劳动合同时长到期可否自动续期
劳动合同到期一般不会自动续期。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履行完毕,劳动关系终止。不过,存在几种特殊情况:
一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到期自动续期,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按约定自动续期。
二是符合一定情形时劳动合同会顺延。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若合同到期后双方无约定且无顺延情形,单位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员工不续签,单位维持或提高待遇的,无补偿。
三、劳动合同时限届满不续签,是否须支付赔偿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续签,是否支付赔偿分情况而定。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或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劳动合同时限已至,并非可随时终止合同离开那么简单。首先,要确认合同中对于期满后续签、终止等有无特别约定。若没有,在合同到期日,劳动关系通常自然终止。但有些情况下,可能涉及经济补偿等问题,比如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反之则需支付。对于合同期满后的离职手续办理、经济补偿计算等细节,你若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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