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工留薪期不按规定支付工资员工如何维权
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工资,员工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1.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按照规定支付工资;
2.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3.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的,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4.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相应赔偿。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仍不履行的,员工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停工留薪期是从出院开始算吗
停工留薪期并非单纯从出院开始计算。
一般而言,停工留薪期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起算。
在此期间,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时长根据伤情确定,通常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
比如,职工在工作中受伤住院治疗,从受伤那一刻起就进入停工留薪期,而非出院才开始算。若伤情复杂,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原工资福利待遇停发,待病情稳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再确定后续相关事宜。所以,停工留薪期起始时间要依据工伤发生时来判定,而非出院时间。
三、停工留薪期上班工资要怎样算
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正常上班,工资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计算。
“原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实践中,通常以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来确定。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需注意,申请仲裁有时效限制,一般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劳动者要保留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待遇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维权时有力支持自己的主张。
当面临停工留薪期不按规定支付工资的情况时,员工维权之路至关重要。首先可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处理。此外,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仲裁过程中,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医院诊断证明等,以支撑自己的诉求。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你在停工留薪期工资支付方面遇到了什么困扰呢?对于维权的具体流程、证据准备等还有疑问吗?若有,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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