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管辖权确定规则如下:
首先,地域管辖方面,一般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其次,若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申请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这遵循优先原则,以方便劳动者主张权利、便于仲裁委调查事实。
此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也可能出现。若仲裁委发现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应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若存在管辖争议,由共同的上一级仲裁委指定管辖。
二、劳动争议仲裁如何申请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首先要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
然后,撰写仲裁申请书,明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仲裁请求(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事实与理由。
接着,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及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会安排仲裁庭开庭。申请人需按时参加庭审,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陈述、举证、质证等环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整个仲裁过程需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一般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的可延长十五日。
三、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时效为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一般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不过,存在一些中断和中止的情形。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明确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后,我们进一步拓展。比如,若用人单位注册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该以哪里为准呢?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更具管辖权。还有,多个仲裁机构都有管辖权时该怎么办?通常由先受理的仲裁机构管辖。另外,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又该通过什么程序解决呢?这些问题都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权紧密相关。要是你在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时,对管辖权或与之关联的这些问题仍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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