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降薪不同意不离职有赔偿吗
公司单方面降薪,员工不同意且不离职时,若公司不改正,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员工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继续工作,可要求公司按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公司与员工的薪酬约定属于劳动合同重要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公司降薪需与员工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未经协商擅自降薪,属于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当出现这种情况,员工有权向公司提出异议,要求按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若公司拒不改正,员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计算标准是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而若员工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留在公司,公司应按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遇到公司单方面降薪的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降薪不同意且不离职能否获赔偿
首先要明确用人单位单方面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若未经你同意,该变更行为无效。
如果因此你被迫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如果你不同意降薪且不离职,继续在原岗位工作,通常情况下很难获得赔偿。除非用人单位后续存在拖欠工资、不提供劳动条件等严重违法行为,导致你不得不离职,才可能获得相应赔偿。
三、降薪后被迫离职可获怎样的赔偿
首先,若因降薪被迫离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作为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比如,你在单位工作3年,月工资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为3×5000=15000元,赔偿金则为15000×2=30000元。
主张赔偿时,需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降薪通知、离职证明等相关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当遭遇公司单方面降薪的情况,员工的权益保障至关重要。除了上述提到的不同应对方式,若员工选择继续留在公司,后续若公司仍存在其他损害员工权益的行为,如不合理的工作安排、恶意克扣工资等,员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再者,若员工最终还是决定离职,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对于工资基数的确定以及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如果您对这些相关问题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公司单方面降薪的更多法律细节,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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