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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和损害赔偿能否同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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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30 · 1858人看过
导读: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和损害赔偿能否同时要求分情况。因第三人侵权致工伤,劳动者可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向第三人求民事损害赔偿,因其性质不同,如职工上班途中因第三人交通肇事受伤。若是用人单位原因致工伤,一般只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要求用人单位重复担责。
工伤保险待遇和损害赔偿能否同时要求

一、工伤保险待遇和损害赔偿能否同时要求

在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和损害赔偿能否同时要求需分情况。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劳动者可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和向第三人请求民事损害赔偿。因为工伤保险待遇是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社会保障权益,民事损害赔偿是侵权人因其侵权行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二者性质不同。例如,职工在上班途中因第三人交通肇事受伤认定为工伤,既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能要求肇事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如果是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工伤,一般只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要求用人单位重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工伤保险待遇能否与侵权责任赔偿兼得

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责任赔偿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兼得的。

从法律角度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旨在保障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能获得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而侵权责任赔偿是基于侵权行为导致他人损害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实践中,职工可在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向侵权人主张民事赔偿。比如医疗费误工费等部分,若已获侵权赔偿,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时会扣除相应已赔偿金额;但像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通常可全额兼得。

三、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一般有明确规定。单位通常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之后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需准备好相关材料,按当地规定流程在一定期限内完成申报,以保障职工应得的工伤保险权益。具体时限各地可能存在差异,要以当地政策为准。

在探讨工伤保险待遇和损害赔偿能否同时要求时,我们了解到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通常情况下,二者在某些情形下是可以同时主张的,但具体情况需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案情来判断。比如在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情况下,职工往往可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向侵权第三人主张损害赔偿。若你对工伤保险待遇和损害赔偿同时要求的具体流程、条件限制或者可能出现的纠纷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深入了解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明晰自身权益,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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