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如何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者可从多方面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劳动合同,这是最直接的证据。若无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也能证明。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也有一定证明力。此外,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还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也有一定证明力。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就能有力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二、劳动者如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有多种情形。
协商一致解除,即双方经平等协商,就解除劳动关系达成合意,签订解除协议即可。
劳动者预告解除,一般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
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也会导致劳动关系解除,需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
此外,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法定情形,劳动关系也会终止。总之,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要依据具体情况,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劳动者如何索要加班费
首先,劳动者需对加班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可通过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成果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加班情况。
若用人单位掌握加班证据却不提供,将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索要加班费。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及相应经济补偿。仲裁时,要明确加班的时间、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等关键信息。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劳动者要积极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索要加班费的权益。
当探讨劳动者如何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时,其实有多种途径。除了劳动合同这一直接证据外,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都可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参考。倘若你在这些方面还有疑问,比如考勤记录的有效性如何界定,或者怎样收集更有力的工资支付凭证等。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帮你理清证明劳动关系的关键要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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