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交社保主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主动离职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三十八条明确了在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特定情形时,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而第四十六条进一步规定,当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主动离职时依法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遇到此类问题,想要更准确地维护自身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相关事宜。
二、未交社保被迫离职才有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而言,劳动者需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说明是因未交社保。之后,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月工资是5000元,在单位工作3年,那么可获得3×5000=15000元的经济补偿。需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等,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未交社保主动离职能否获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主动离职,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理由向单位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在通知中明确离职原因是单位未缴纳社保。之后,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要求单位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需注意,劳动者应保留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单位未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记录等,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我们谈到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主动离职可获得经济补偿金这一情况时,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维权流程和证据收集也很关键。比如,劳动者要留存好能证明自己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收入的相关材料,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若在主张经济补偿金过程中遇到用人单位推诿或不配合等状况,该如何应对?若用人单位声称已补缴社保,此时经济补偿金主张是否会受影响?如果您对这些拓展问题有疑惑,或者想进一步了解自身权益维护的更多细节,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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