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终止合同有赔偿吗
工伤终止合同通常有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是五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总之,工伤终止合同时,用人单位需依法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工伤终止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终止合同赔偿需区分不同情况。若因工伤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单位不能终止合同,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等待遇。
若为五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般来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月数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月数计发。例如,五级伤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能为1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能为16个月本人工资。
三、工伤终止合同后伤残补助金如何计算
工伤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伤残补助金计算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终止合同涉及的赔偿问题较为复杂,除了上述已提及的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情形外,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工伤职工在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若后续旧伤复发,是否还能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呢?又或者在工伤终止合同后,发现还有未报销的工伤费用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都可能困扰着工伤职工。如果您对工伤终止合同赔偿相关的任何方面存在疑问,想要更深入了解其中的门道,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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