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高院再审怎样争取立案
劳动争议高院再审争取立案,关键在于满足再审条件。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情形之一。
准备再审申请书,应详细阐述再审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精准指明原审裁判的错误之处。同时,要确保提交的证据真实、合法且与再审事由相关。此外,需注意再审申请期限等程序性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申请。高院会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只有符合法定再审条件,才有可能予以立案。
二、劳动争议高院再审立案条件是什么
劳动争议高院再审立案,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要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新证据需是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且对案件基本事实认定有实质性影响。
其次,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再者,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
另外,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同时,需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但存在审判人员有违法行为等特殊情形的除外。需注意,申请再审应提交再审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按规定程序向高院提出。
三、劳动争议高院再审需满足啥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向高院申请再审,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能实质性影响案件事实认定与裁判结果。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比如关键事实无证据支持或证据不充分。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证据真实性存疑,通过伪造影响裁判。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未经合法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如错误适用劳动法律条款。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等。
当面临劳动争议高院再审争取立案的情况时,除了要清楚满足再审条件外,还有许多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在准备再审申请书时,怎样才能更有条理地阐述事实和理由,让高院能迅速理解原审裁判的错误所在呢?又或者,如何准确判断自己提交的新证据是否足够有力,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如果您对劳动争议高院再审立案的各个环节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深入剖析,助力您在再审之路上明晰方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