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后可以再重新仲裁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不可以再重新仲裁。
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仲裁机构对同一纠纷已作出裁决,不会就同一事项再次受理并仲裁。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如果有证据证明该仲裁裁决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可撤销情形,比如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法院裁定撤销后,仲裁裁决自始无效,可根据新情况重新仲裁。但这并非重新启动原仲裁程序,而是基于法院对仲裁裁决效力的审查后引发的后续处理。
二、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能否再次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不能再次申请仲裁。但根据不同情况有其他救济途径。
若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等法定情形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若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三、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还能再次申请仲裁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不能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
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对于已经经过仲裁程序处理且裁决生效的劳动争议事项,仲裁机构不会重复受理。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如果出现新的劳动争议事实,且该争议与原仲裁事项不同,符合受理条件的话,可以就新的争议事项申请仲裁。
例如,原仲裁处理的是工资支付纠纷,之后又出现了未休年假补偿争议,这就属于新的争议,可另行申请仲裁。若对生效仲裁裁决不服,不能再次申请仲裁,但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或提起诉讼来寻求救济。
当我们探讨劳动仲裁后可以再重新仲裁吗这个问题时,除了这个核心疑问,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一些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劳动仲裁结果生效后,若一方不履行,该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另外,重新申请仲裁与向法院起诉之间的界限和选择也是很多人关心的。了解这些拓展问题,能让劳动者在劳动纠纷的处理上有更清晰的思路。如果你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对重新仲裁、强制执行申请或者起诉的抉择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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