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公司没有签合同,要不要买保险
在试用期内,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仍需承担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责任?
试用期内,公司有义务为其雇员提供法定社会保险福利。用人单位应当从员工开始上班之日计算的第三十个工作日起,为每位员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申请。在此期间,试用期被视作整个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包含在内。
然而,如果劳动合同中仅仅就试用期进行了规定,那么这个试用期将不具法律效力,而视为与劳动合同期限相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试用期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按照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无正当理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应根据该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服务年限进行相应赔偿。
具体而言,即每累计一年的服务期限,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赔偿金。
而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情况,则按实际满一年来测算;
在不满六个月的前提下,则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试用期公司调岗位我不去有赔偿吗怎么算
在劳动者试用期期间,若企业欲对员工进行调整岗位,务必具备充分且合法的凭据。如若企业在无充足理由情况下强行调岗,而员工对此表示拒绝并进而导致劳动关系被解雇的话,此行为极有可能构成非法解除纷争,届时,员工将享有索取赔偿的权利。赔偿金额的确定,往往以员工在该企业的服务年资和薪资水平为参考。对于未足半年的工作时间而言,经济补偿应为半月工资;若是因为企业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所致的,其赔偿金额应按照经济补偿费用的双倍予以计算。然而,如若企业能够充分举证说明调整岗位具有合理性的话,例如:员工无法胜任原先职位的需求,或者新的岗位与原有岗位工作性质相近、薪资待遇相当、并不带有侮辱性及惩罚性等特点,那么员工拒绝接受调岗的行为便很难得到赔偿。
试用期内,公司应提供法定社保福利。员工上班满30个工作日后,公司需为其申请社保登记。试用期视为合同期限的一部分。若合同仅规定试用期,则该试用期无效,与合同期限等同。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