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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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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1 · 2359人看过
导读:兼职协议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合同形式和离职规定。兼职多为非全日制,可采用口头合同,而全职工作则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离职时,全职员工需提前通知并遵循法律规定,而兼职员工和雇主可随时终止用工,不受额外法律限制。
兼职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兼职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首先,关于合同形式方面,所谓兼职通常指向的是非全日制雇佣关系,这样的场景下,他们可以选择以口头合同的方式签订劳动协议,然而在其它情况之下,比如常规性的全职工作中,则必须遵循法定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签署劳动合同。

其次,关于离职问题,对于全职雇佣关系来说,至少有一方(即为劳动者)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安排及法律规定,提前给予对方恰当的通知后方可终止劳动合同

然而在涉及到非全日制雇佣关系时,劳动者和雇主均有权以任何时间为节点,随时向对方发出终止用工的通报,不必受到额外的法律限制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兼职协议与兼职合同有哪些不同

1、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正式员工。单位缴纳社保

2、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是被派遣到用人单位上班,不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

2、兼职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兼职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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