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津贴报销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所有怀孕七个月(包含第七个月)后顺利分娩或者在七个月内提前分娩的女性员工,均可以获得三个月的生育福利津贴;对于在生产过程中经历了生产困难并且必须执行剖宫产手术的女性员工,生育福利将额外增加半个月的津贴额度;若为多胞胎情况,则根据每个胎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福利津贴;如果怀孕时间至少已达到三个月但未满七个月时选择流产或引产,那么便可享受到一个半月的生育福利津贴,若是怀孕不满三个月但由于病理原因选择流产,则将只享有一个月的生育福利津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是什么
申请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1、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
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计划生育手术/难产/生育多胞胎/终止妊娠的提供);
4、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分娩提供);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证明(分娩的提供);
6、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
7、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
8、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生育津贴报销范围和标准是什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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