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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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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05 · 1760人看过
导读:1.劳动合同条文简约,聚焦毕业生个人资历核实与真实披露,表达报到就职意愿。用人单位则诚信揭示公司概况。 2.劳动合同内容详尽,包括薪酬待遇、劳动防护、工作职责和劳动纪律等,精细化和具体化劳动关系中的权益和责任。
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与就业协议相比,劳动合同的条文更为简约明了,主要以针对毕业生核实并真实地揭露个人资历为核心,同时表达出愿意在商定好的时间范围之内前往用人单位报到就职这一意愿,而随后,用人单位亦当根据毕业生提供之信息,诚实守信地向其揭示所在公司的相关概况。

2、相较于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内容则显得更为详尽完善,涵盖了诸如薪酬待遇、劳动防护措施、工作职责范畴以及劳动纪律要求等多个方面,进一步精细化和具体化了劳动关系中的权益和责任分歧。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就业协议书解约函怎么写

解约函范本:1、标题写“解约函”;2、开头写解约的对象;3、正文部分写明解约的原因是根据什么合同或者协议,为什么解约;4、通知对方履行相关违约义务;5、原合同或协议在收到通知函之日起解除。解约函指的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解除合同向对方提出的函件。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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