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在结束与员工的劳务关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务必在七个自然日内能够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送至该区域(县)的失业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而我们的失业保险事业机构也会同步对这些失业人员是否具备申请资格进行严谨的审核。
如果劳动者在结束与原雇主的劳务关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请务必在六十个自然日内完成失业登记相关手续。
倘若有意愿申领失业保险金,请准备好您的《失业证》、退工登记表以及个人身份证件,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失业保险业务机构提交《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经过确认和审核之后,请按照指定的日期至街道养老保障中心的失业保险服务窗口领取专门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折。
每一位失业者都需要在每月的五号至二十五号期间亲自前往区县失业保险事业机构所指定的部门办理相关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若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履行相关手续,那么届时我们将无法为大家下发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几次
失业保险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在24个月之内,重新就业的,办理就业登记,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三、北京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北京失业保险的领取方法: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下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相关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将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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