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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辞退受行政处罚员工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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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3134人看过
导读:是合理的行为。如果员工出现了一定的违法行为,并最终被行政机关处以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的,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法对员工进行辞退的处理,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用工单位辞退受行政处罚员工合理吗?

一、用工单位辞退受行政处罚员工合理吗?

是合理的。单位职工受到行政处罚后,如果是事业单位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是公司职工,行政违法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二、员工被辞退能要经济补偿吗?

非因员工原因,公司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职工本人,并给予经济补偿。包含下列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三、哪些情况下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不赔偿?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

(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如果在单位工作的员工出现了一定违法行为,并且最终那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可以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员工作出辞退的处理决定。并且是不需要向员工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赔偿金的,因为这是合理的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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