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中,大家都希望能顺顺当当,可有时候难免会和单位闹点矛盾。一旦产生劳动争议,很多人会选择调解来解决问题,毕竟调解省时又省力,还能维持和单位的关系。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可要是后来觉得这调解书有问题,比如存在重大误解,或者调解时受到了胁迫,那还能不能撤销这份已经生效的调解书呢?这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撤销生效调解书的法定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中要撤销生效的调解书并非易事,必须有法定情形才行。比如调解违反自愿原则,就是一方是在被胁迫、欺诈等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调解书。还有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种情况下调解书也可能被撤销。举个例子,单位和劳动者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单位不用给劳动者缴纳社保,这就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该调解书就可能被撤销。
二、申请撤销的程序
如果认为调解书符合撤销情形,要走一定的程序。首先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如果是经过法院调解的,则应向作出调解书的法院申请。在申请时,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说明撤销的理由和依据。同时要准备好能证明自己理由的证据,像证明受到胁迫的录音、录像,证明调解协议违法的法律条文等。比如劳动者能拿出单位威胁自己签订调解书的电话录音,就对撤销申请很有帮助。
三、法院审查与处理
提交申请后,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会对申请进行审查。他们会查看证据是否充分、理由是否合理。要是证据不足或者理由不成立,可能会驳回申请。如果证据充分,证明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会裁定撤销调解书。之后,劳动争议可能会重新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比如法院经审查发现单位在调解时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导致劳动者签订了对自己不利的调解书,就可能会撤销该调解书。
四、注意申请撤销的时效
申请撤销生效的调解书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当事人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可能就丧失了申请撤销的权利。所以劳动者一旦发现调解书有问题,要尽快行动,别因为拖延错过了时机。
调解书被撤销后,该劳动争议会重新解决,后续可能还会面临新的问题,像重新仲裁或诉讼的结果会怎样,双方能不能达成新的和解等。要是你在这方面遇到难题,不知道如何处理,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汇聚了众多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他们的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劳动争议中的各种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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