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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关门了全职员工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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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8.05 · 1375人看过
导读:店关门属劳动合同订立时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全职员工通常有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合同,协商不成,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还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若单位违法解约,需付双倍赔偿金。
店关门了全职员工有赔偿吗

一、店关门了全职员工有赔偿

店关门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这种情况下,全职员工通常有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若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店关门全职员工能获得怎样的赔偿

店关门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属《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情形。此时,若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店关门后全职员工未获赔偿合法吗

店关门后全职员工未获赔偿一般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店方关门后未给予员工赔偿,员工可与店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店关门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这种情况下除了上述赔偿规定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经济补偿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怎样确定的,是按照基本工资还是包含奖金、补贴等全部收入呢?另外,如果员工在店关门时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赔偿又会有怎样的特殊规定呢?这些都是在实际处理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若你在店关门面临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方面还有更多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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