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员条件有哪些要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裁员需满足一定条件。
实体条件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是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是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是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程序条件上,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二、裁员需要符合哪些法律规定条件
裁员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同时,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
三、裁员未达法律规定条件需承担啥责任
用人单位裁员未达法律规定条件,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需承担如下责任:
其一,支付赔偿金。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其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仍需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维权。
当我们了解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裁员需满足一定条件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被裁员工能获得怎样的经济补偿,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另外,若用人单位裁员未满足法定条件和程序,员工该如何维权,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你对用人单位裁员的经济补偿标准、员工维权流程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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