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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补缴新政策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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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8505人看过
导读:深圳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原固定职工工作年限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办法出台,符合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规定适用范围的参保人,可自愿向市社保机构申请缴费,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深圳社保补缴新政策有什么?

深圳生活的人们,有些因为种种原因,出现社保断缴的情况,因此担心自己不能享受保险金。好在深圳政府及时发布了新的补缴政策。那么,深圳社保补缴新政策有什么?新政策介绍了补缴的方式和费用。现在,小编就给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深圳社保补缴新政策有什么?

深圳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原固定职工工作年限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办法出台,符合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规定适用范围的参保人,可自愿向市社保机构申请缴费,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出关于原固定职工工作年限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问题的通知,199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本市户籍并在此时间点前已参加本市职工养老保险,其在原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作为固定职工的工作年限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且尚未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

据了解,符合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规定适用范围的参保人,可自愿向市社保机构申请缴费,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申请一次性补缴的,可根据本人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在申请缴费时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确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申请缴费时本市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相关规定执行补缴月数不超过该参保人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原在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作为固定职工的工作年限。

具有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应一次性补缴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不得早于其取得本市户籍之月,其中取得本市户籍之月早于2001年2月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不得早于2001年2月。

一次性补缴额为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补缴月数。一次性补缴后,统一按月缴费基数之和的8%记入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余部分按规定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深圳养老保险补缴流程

1、填写或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并打印《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补(退)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备齐材料,前往单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部门征收窗口办理。

补缴社保分为深户补缴和非深户补缴,两种所提供的资料不同:

①深户补缴年限:成为深户后在深期间的养老都可补缴。

深户办理流程:个人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中国、农业、工伤、建设、招商任何一家的存折或卡。(以上资料需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补缴业务。

②非深户补缴年限:近两年养老保险。

非深户办理流程:需要公司帮忙补缴,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个人无法完成补缴纳)。

补缴深圳养老保险是否划算?

补缴一般来说是非常划算的,因为养老保险缴满15年以后,每个月都可以领取,越是健康长寿就越是划算。

深圳的有关政策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具有深圳市户籍的参保人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深圳市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当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后,就可以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相信大家已经有所了解。社保作为人们生活最基本的保障,自然备受人们的关注,尤其是新政策的颁布,稍有不慎,便会引起人们的恐慌。如果大家有其他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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