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工作时,都希望单位能给自己足额缴纳社保,毕竟这关系到以后的养老、医疗等保障。但有些单位为了节省成本,没有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下,员工心里就犯嘀咕了,自己到底能不能和单位解除合同呢?接下来就好好聊聊这个事儿。
一、单位未足额缴社保,员工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未依法缴纳”,就包含了未足额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单位没有按照员工实际工资基数来缴纳社保,员工是有权利提出解除合同的。比如小张每月工资8000元,但单位却按照5000元的基数给他缴纳社保,这就属于未足额缴纳,小张就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二、解除合同的操作步骤
员工想要因为单位未足额缴社保而解除合同,得按一定步骤来。首先,要书面通知单位。写清楚解除合同的原因是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并且保留好通知的证据,比如通过邮政快递,在快递单上写明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其次,通知送达单位后,就可以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比如小李发现单位未足额缴社保后,写了书面通知寄给单位,单位收到通知后,小李就和同事完成了工作交接,顺利离职。
三、解除合同后的权益保障
员工因为单位未足额缴社保解除合同后,还能获得相应的权益。一方面,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未足额缴纳的社保部分。员工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社保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补缴。另一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小赵在单位工作了3年,因为单位未足额缴社保解除合同,他就可以获得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四、维权所需材料
如果员工要维权,需要准备一些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它能证明员工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还有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这些可以证明员工的实际工资数额,从而确定单位是否足额缴纳社保。另外,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及送达凭证也是重要的材料。比如小王维权时,就提供了劳动合同、工资条和快递解除合同通知的凭证,为自己的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持。
单位未足额缴社保,员工解除合同后,后续还可能遇到单位不配合补缴社保、不支付经济补偿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让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保障你的合法权益,让你在维权路上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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