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人上了年纪还在继续工作,为生活打拼。可要是工作过程中遇到被辞退等情况,经济补偿金就成了大家关心的事儿。那60周岁以后被辞退,还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呢?这事儿很多人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说说。
一、60周岁后劳动关系的认定
60周岁一般是法定退休年龄,达到这个年龄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可能就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如果是劳务关系,就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里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比如老王60岁后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单位和他签了劳务合同,之后单位因为业务调整要辞退老王,这种情况下就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但如果60岁后,劳动者没办理退休手续,没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单位还保持劳动关系,那就可能有经济补偿金。
二、有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要是60周岁后还处于劳动关系中,符合一定条件就能拿到经济补偿金。比如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况。像老张60岁后没退休,单位因经营不善破产重整,和老张解除了劳动合同,老张就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维权途径
如果觉得自己符合拿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却没拿到,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协商的时候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最好把协商过程记录下来。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的材料。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60周岁以后涉及经济补偿金的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碰到单位不履行支付义务、仲裁或诉讼结果执行难等情况。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不容易,要是处理不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就得不到保障。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解决这些棘手的问题,让你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