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打工人在工作中遇到劳动纠纷时,都知道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对于申请仲裁的时间限制却不太清楚。以前有个说法是劳动法申请仲裁60日,这可让不少人犯了难,这60日到底是指多久呢?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这60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要是超过了这60日又会怎么样呢?这些问题都关系着劳动者能不能顺利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咱们下面就来好好说一说。
一、劳动法申请仲裁60日规定的历史情况
以前的劳动法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这里的60日就是从劳动争议发生的那天开始计算,在这60天内,劳动者要向仲裁委提交书面申请。比如小张和公司因为工资发放问题产生了争议,从他知道公司少发工资那天起,就要开始计算这60日的时间了。不过,这个60日的规定后来有了变化。
二、现行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
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现在劳动者有一年的时间来申请仲裁,而不是以前的60日了。举个例子,小李发现公司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保,从他发现这个问题的那一天开始,他有一年的时间可以去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三、仲裁时效的中断和中止
仲裁时效是会中断和中止的。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小王向公司提出支付加班费的要求,公司答应会处理,那么从公司答应处理的那一刻起,仲裁时效就中断了,重新开始计算。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例如小赵因为生病住院,无法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等他病好后,仲裁时效接着之前的继续计算。
四、申请仲裁所需材料和流程
如果要申请劳动仲裁,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包括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证据材料等。仲裁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然后将这些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一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了,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要按时参加庭审,进行举证、质证等环节。最后仲裁委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裁决。
在解决劳动纠纷申请仲裁后,还可能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该怎么办,对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会让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劳动纠纷处理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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