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渎职罪 > 商检徇私舞弊罪 > 商检徇私舞弊罪构成要件

(一)本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机构的正常活动及国家其他有关机关的正常活动。进出口商检验制度既是一种国际惯例,同时对于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人员责任重大,如果徇私舞弊,致使不合格的商品进口或出口,或者合格的商品不能进口或出口,就会损害我国的经济利益,破坏对外经贸关系,甚至影响我国的国际声誉。

(二)本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

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是指行为人明知商检制度和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商品检验的规定,却为图私利、徇私情,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滥用职权,违背事实,作黑白颠倒的商检结果或者出具虚假的商品检验证单的行为。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对不合格的商品作检验合格的结果,对合格的商品作检验不合格的结果;为出具检验证书更换检验标的物;或者直接篡改检验证书;等等。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就己经侵犯了国家的进出口商检制度,构成犯罪既遂。造成严重后果,只是加重法定刑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在商品检验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对报检的商品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商检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检验为合格等行为的,应予立案。

(三)本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所谓国家商检部门,是指国务院商品检验部门,即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所谓商检机构,是指国家商检部门设在各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即各省、市、自治区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应当注意的是,在国家商检部门或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如果有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也应以本罪论处。所谓国家商检部门或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是指国家商检局指定的关于专门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人机构,如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及其分公司,以及由于某些商品具有特殊性,一般检验机构很难从事这项检验工作,国家指定的专门负责对特殊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的有关机构,如进出口药品的检验由卫生部指定的药品检验部门办理;进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和检疫由食品卫生检验机构办理;计量器具的检验由计量部门办理;进出口锅炉及压力容器的检验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办理;船舶、主要船用设备及材料、集装箱的船舶规范检验由交通部船舶规范检验机构办理等等。

(四)本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虽为故意但不徇私,而滥用职权伪造、出具虚假商检结果的,如果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则应以滥用职权罪定罪。至于其动机,有的是为了帮助亲朋好友,有的是泄愤报复,有的是讨好上级,有的是为了女色等等;动机如何,不会影响本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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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02:36

检察院让带担保人去是要起诉吗

最近回复:

检察院要求带担保人,可能是为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意味着一定会被起诉。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案件进展和检察院的决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4 08:21:39

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何时聘请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在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应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尽快聘请律师,能保障其合法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犯罪嫌疑人在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从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聘请律师的权利。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情况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与检察官沟通并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材料和意见;审判阶段,律师可为被告人从多方面进行专业辩护,争取有利判决。可见,早聘请律师能在案件各阶段发挥重要作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若遇到过失致人死亡相关案件等法律问题,建议尽快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专业法律帮助。

2026-06-04 06:42:20

双方调解赔偿不追究后能否撤案

最近回复:

1.自诉案件:双方调解赔偿,被害方不追究,自诉人能撤案。因为在这类案件中,被害人可自主决定是否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2.公诉案件:即便双方调解赔偿,被害方不追究,也不一定撤案。此类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起诉,撤案由司法机关定。符合法定撤案情形,司法机关可撤案;不符合则仍依法处理,但和解可从轻量刑。

2026-06-04 03:25:17

双方调解赔偿不追究,可不可以撤案

最近回复:

1.自诉案件:当事人和解后,自诉人可撤自诉。法院审查,若确认是自愿撤,会准许。 2.公诉案件:双方调解赔偿达成谅解,被害人不追究不必然撤案。因为由国家公诉机关追究责任,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犯罪情节轻,检察院可不起诉;犯罪事实清、证据足,即便和解也会继续诉讼。

2026-06-03 15:16:40

刑事案件问题你好

最近回复:

具体刑事案件涉嫌什么罪名?

2026-06-03 14:45:08

被人强行发生关系,现在已经过去七个月了,当时没有报警,已经发生两次强行。事后,对方把我拉黑,现在已经没有证据了

最近回复:

刑事案件流程是公安侦查完了移送检察院审查最后到法院判决。如果你是受害人,报案时把证据一起提交,另外别忘了可以提附带民事诉讼要赔偿。如果你是嫌疑人或被告,从公安第一次找你问话或拘留你那天起就可以找辩护人了。现在有认罪认罚制度,事情确实是你做的就如实交代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对公安不立案不服的,找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刑拘期间家属见不到人不要慌,尽快委托人去了解情况。

2026-06-03 14:15:31

如果写刑事控告书的话,没有事实证据,然后时间已经过去有七个月了.对方会不会反咬一口说我是自愿的?这边会不会有风险

最近回复:

刑事案件流程是公安侦查完了移送检察院审查最后到法院判决。如果你是受害人,报案时把证据一起提交,另外别忘了可以提附带民事诉讼要赔偿。如果你是嫌疑人或被告,从公安第一次找你问话或拘留你那天起就可以找辩护人了。现在有认罪认罚制度,事情确实是你做的就如实交代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对公安不立案不服的,找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刑拘期间家属见不到人不要慌,尽快委托人去了解情况。

2026-06-03 13:33:29

支付宝交易被骗了投诉后,钱能追回来么?

最近回复:

支付宝交易被骗了投诉后,钱

2026-06-03 11:54:54

什么算性骚扰

最近回复:

性骚扰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与性有关的骚扰行为。判断是否构成性骚扰,关键在于行为是否违背他人意愿以及是否具有性暗示或性挑逗性质。如果遇到性骚扰,首先可以明确拒绝,表明自己的立场。其他情况下,可以向所在单位反映,要求单位进行处理。再次,也可以向相关调解组织寻求帮助,通过调解解决问题。最后,如果骚扰行为严重,构成侵权,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3 06:00:38

犯罪嫌疑人没罪可以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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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犯罪嫌疑人一审被判有罪后,即便自认为无罪也有权上诉,上诉权是法定权利,且上诉不会因声称无罪理由不成立而不被受理。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权是被告人的法定权利,不以有罪为前提。只要被告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就可在法定期限内通过书状或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若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若原判存在错误,则会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这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其有机会在二审中争取公正的判决。如果您或身边的人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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