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渎职罪 >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传染病,是指由于致病性微生物,如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寄生虫等侵入,发生使人体健康受到某种损害以及危及生命的一种疾病,可以通过不同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传播,造成人群中传染病的发生或者流行。我国根据各种传染病的传染性强弱、传播途径难易、传播速使的快慢、人群易感范围等因素将传染病分为三类:甲类传染病属于传染性强、传播途径容易实现、传播速度快、人群普遍易感的烈性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这是国际检疫传染病,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乙类传染病是与甲类传染病比较,其传染性、传播途径、速度、易感人群较次的一类,包括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病、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丙类传染病是根据其可能发生和流行的范围,通过确定疾病监测区和实验室进行监测管理的传染病,包括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国务院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

传染病是危害严重的流行性疾病。传染病的传播或者流行,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而且会严重影响传染病流行区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而导致发生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就直接破坏了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而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严重不负责任,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律和其职务要求的防治传染病的职责或者在履行职务中敷衍塞责、草率应付,极端不负责任,没有切实履行起应当履行、能够履行的义务。其具体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发现重大疫情应当报告而不报告或不立即报告;发现有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可能,应当采取措施而不采取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应当采取隔离治疗措施而未采取措施;应当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的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而不作监督、检查或者虽作监督、检查却不认真负责;发现有关单位与个人不符合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应当责令其改进而不责令改进或者责令改进但不作检查或不作认真的检查;等等。

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是指致使传染病通过一定的途径播散给其他健康的人,致使一个地区某种传染病发病率显著超过该病历年的一般发病率水平。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虽然因其行为造成了传染病传播或流行,但不属于情节严重,也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是指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各级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定传染病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职责是:组织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灭病媒昆虫、动物等;有计划地建设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创造改善公共卫生的条件;遇有传染病暴发、流行,要组织力量补救,决定紧急措施的实施等。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他应当知道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但是他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但他凭借着自己的知识或者经验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造成严重损失的危害结果。行为人主观上的过失是针对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而言,但并不排斥行为人对其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则可能是故意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不是出于过失,而是出于故意,不仅预见到,而且希望或者放任它的发生,那就不属于本罪的犯罪行为,而构成其他的故意犯罪。

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6-04 01:53:08

若不知被告现住址应该怎么做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不知被告现住址时,可从与被告有密切关系的人处打听信息,这些人可能知晓被告的现住址。 (2)存在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交易记录、合同等资料会留存被告可能的地址信息,可从中查找。 (3)若前面方法都行不通,在诉讼程序里,向法院提供被告其他身份信息,法院有权通过公安部门等机构查询被告户籍登记地址。 (4)若户籍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不同,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可能被退回,这时可申请公告送达,经过法定期限即视为送达,诉讼程序可继续。 提醒:在通过各种途径获取被告地址时,要确保信息来源合法。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6-04 01:36:48

什么情形可以推断医疗机构有过错

最近回复:

1.若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诊疗规范,没按法定或行业要求开展医疗活动,可推断其有过错。 2.隐匿或拒绝提供纠纷相关病历资料,影响对医疗行为判断,也能推断有过错。 3.遗失、伪造、篡改或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破坏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可推断过错。 不过,若医疗机构能自证无错则除外。

2026-06-03 08:11:55

没有经我同意磨错我牙齿,后说套好牙齿能正常吃东西再说,现在套了22只牙,调了6次都不能正常吃东西

最近回复:

如果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依据鉴定结论,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26-06-01 23:10:23

婴儿出生后死亡医院怎么处理,想了解医院有哪些责任和义务在婴儿死亡后需要告知家属?

最近回复:

建议你进行尸检,然后封存和复印全部病历资料,再来分析医院有没有责任或者过错

2026-05-29 03:48:31

对方若隐瞒病史能否索要赔偿

最近回复:

结论: 对方隐瞒病史能否索要赔偿需结合具体法律关系、隐瞒病史的性质和影响等因素判断。 法律解析: 在不同法律关系中,对方隐瞒病史的赔偿情况不同。在保险合同关系里,若投保人故意隐瞒病史,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通常不会给予投保人赔偿;若保险人未发现而正常承保,出险后保险人可拒赔,符合法定情形时,投保人还可能承担保险人因此支付的费用。在婚姻关系中,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能否索要赔偿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若您遇到对方隐瞒病史的情况,不确定自身权益和处理方式,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5-28 22:46:42

可以办理医疗纠纷吗

最近回复:

可以办理医疗纠纷,目前的基本情况是?

2026-05-27 09:23:25

我需要咨询医疗方面的问题

最近回复:

您好,我可以为您提供医疗方面的法律咨询。常见的医疗法律问题包括:医疗纠纷(医疗过错鉴定和赔偿)、医疗事故鉴定、医疗费用纠纷、医疗保险理赔、工伤医疗待遇、医院违规收费、患者知情权和隐私权、医疗美容纠纷等。如果您或家人遇到了医疗相关的法律问题,请描述具体情况(发生了什么医疗问题、在哪家医院、什么时间、造成了什么后果),我会为您详细分析。

2026-05-26 13:37:05

我是检验科工作人员,因为在化验时没有对标本状态进行标明,导致医生误判

最近回复:

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这是工作失误,可能要受到内部处罚,如果误判严重,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