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渎职罪 >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林业管理制度,具体地是指国家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部门对许可证的正常管理活动。

森林作为一种重要环境资源,它是构成人类生存环境的基本要素,既有经济效益,也有生态效益。林木是国家进行四化建设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自然资源,同时,森林在自然界的物质循环能量转化过程中起着主要的作用,它能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和贮存水分,可以调节气候,净化空气,蓄水保土,防止水土流失和旱涝灾害;防风固沙、减少土地沙漠化;降低噪音、美化环境,为各种野生动物提供休养生息的场所。可见,森林与国计民生、工农业生产等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鉴于森林的作用与地位,国家对森林的采伐实行限量采伐的保护性措施,以保护森林的再生能力。采伐林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审批限额予以采伐,同时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并对之实行统一管理,而长期以来由于对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缺乏全面的认识,片面注意经济效益而出现滥伐森林的现象,并且日趋严重。更有甚者,有的单位或个人擅自倒卖、伪造林木采伐许可证,破坏国家对森林的限额采伐。本法规定本罪具有特殊意义,对于适用法律武器特别是刑罚手段打击超发、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必要,也有利于我国对森林资源采伐的统一管理。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一,行为人必须有违反森林法规定的行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主要是指违反我国《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森林年采伐限额的制定和审批、采伐森林和林木的范围与方式、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职权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行为必须具有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行为。

年采伐限额,是指国家根据合理经营、永续利用的原则对森林和林木实行的每年限制采伐的控制指标。根据《森林法实施细则》第16条规定,全民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营林业局、国有林场、农场、厂矿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县为单位,根据合理经营、永续利用,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提出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逐级上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汇兑、平衡,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除了用材来的成熟林和过熟林蓄积量超过用材林的总蓄积量的三份之二的个别省和自治区以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必须按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核定年森林采伐量。该细则第18条还规定,凡采伐全民所有制单位经营、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及农民村民自留山的林木,都必须纳入国家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但采伐农村居民自留山的薪炭林除外。

林木采伐许可证,是指国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的申请,经审查核实后而签发的允许采伐林木的证明,主要包括准许采伐的树种、数量(蓄积)、面积、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完成更新造林的期限等内容,是单位、个人采伐林木的法律凭证,凡采伐林木郁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但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及采伐竹子和不是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竹林除外,遇有紧急抢险情况,必须就地采伐林木的,也可以免除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但事后组织抢险的单位和部门应当将采伐情况报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备案。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核签发,对铁路、公路的防护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县属国营林场的机关、团体、学校,由所在地的县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所属的国营林业局、国有林场、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部队,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核发采伐许可证;林业部直属的国营林业局,由林业部或者授权的单位核发。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更新验收证明。其他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有关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部队还应提交师级以上领导机关同意采伐的文件,个人则必须提交包括采伐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

超过批准的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是指明知国家批准的林木年采伐限额已经届满,仍然继续发放采伐许可证。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是指超越自己的职权或者明知他人采伐许可证申请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仍然予以批准而发给采伐许可证。

第三,滥用职权、滥发采伐许可证的行为,必须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才构成本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越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伐数量超过10立方米的;

2、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20立方米以上的;

3、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的;

4、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节恶劣的;

5、其他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情形。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是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罪。林业主管部门是从中央到地力各级人民政府中的林业管理部门、如林业部等。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也就是他而当知道自己超发、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可能会发生一定的社会危害结果,但是他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但他凭借着自己的知识或者经验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造成严重损失的危害结果,行为人主观上的过失是针对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而言,但并不排斥行为人对违反森林法规定或对超发、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则可能是故意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不是出于过失,而是出于故意,不仅预见到,而且希望或者放任它的发生,那就不属于玩忽职守的犯罪行为、而构成其他的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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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06:12:23

土地承包出去了占地补偿款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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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接听电话,,,

2026-02-05 06:11:53

土地承包出去了占地补偿款归谁,想了解如果土地被占用,我应该如何争取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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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05:55:29

目前家务补偿的最新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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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主张家务补偿的一方,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家务劳动时长、强度的证据,比如日常的家务安排记录、家人或邻居的证人证言等。 (二)可以提供自己对另一方事业发展支持的相关证据,如帮助处理工作事务的记录、为对方事业发展做出的牺牲等,以此来证明自身对家庭经济贡献。 (三)了解当地生活水平和另一方经济状况的相关信息,可通过查询统计部门公布的生活数据、了解对方的收入和资产情况等方式获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6-02-05 05:03:54

征地补偿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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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征地补偿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多项内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级行政区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制定时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等因素,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以适应土地价值的变化。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级行政区制定,这是考虑到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差异。 (3)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其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其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也由省级行政区制定,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4)计算补偿金额时,要依据当地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及相关补偿标准,结合被征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情况等具体确定。 提醒:各地征地补偿标准有差异,被征地者要及时关注当地政策更新,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6-02-05 03:04:53

临沂市临港区拆迁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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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说一下。

2026-02-05 02:59:49

法院裁定无证厂房赔偿该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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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23:58:49

林地补偿费用标准究竟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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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当地规定 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咨询所在地区关于林地补偿的区片综合地价以及地上附着物和林木补偿费的具体标准。 (二)配合评估工作 在征收部门组织评估机构对林木价值进行评估时,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提供准确信息。 (三)维护自身权益 若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通过申请听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026-02-04 23:37:16

征地果苗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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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征地果苗赔偿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秉持公平合理原则,像果苗品种、树龄、规格、产量和市场价值等都是评估的重要依据。 (2)不同生长阶段的果苗赔偿方式有别。未到盛果期的果苗按重置成本赔偿,包含购买果苗、土地开垦和种植养护等费用;已到盛果期的果苗,除重置成本外,还结合预期收益赔偿,通过过去产量和价格估算未来收益。 (3)各地赔偿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并公布,征收方会让专业评估机构实地勘查并出具报告作为赔偿依据。若对赔偿有异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走行政诉讼途径。 提醒: 征地果苗赔偿情况复杂,各地标准不同,遇到赔偿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2-04 22:07:18

我外嫁女迁回,队上征收了土地,我是否有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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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20: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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