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仲裁精选解答 > 解除劳动合同后应该如何索取培训费

解除劳动合同后应该如何索取培训费

时间:2025.04.1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1117人
律师解析:
1.解除劳动合同后索要培训费,重点在于培训性质与约定。
专项培训通常会订立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违反约定需付违约金,数额不超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索要的违约金不超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分摊费用。
2.若劳动者觉得单位索要培训费不合理,先协商。
协商无果,收集培训协议、费用凭证等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结果不满,可在规定时间起诉

案情回顾:

小朱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为其提供了专项培训并订立服务期协议。服务期未满,小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求小朱支付培训费。小朱认为公司索要培训费无理由,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小朱先与公司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为专项培训且订立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本案中小朱在服务期未满时解除合同,公司索要培训费需符合上述规定。
2、小朱若认为公司无理由索要培训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收集培训协议、费用凭证等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