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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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离职的劳动者,工资结算方式一般是按照其与雇主事先约定的工资标准,结合实际工作天数精确计算。从常理来说,雇主有义务在劳动者完成离职手续时,及时结算工资。如果雇主故意拖延或克扣,这是违法的。

员工试用期离职的薪资结算,确实是个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按照规定,离职时得一次性结清,按实际出勤天数和约定日薪算。要是双方有合法协议,那就得按约来,这既能保护双方权益,也能维护劳动市场的公平和规范。

试用期内提前离职,通常没有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提供劳动保护、未足额支付工资等违法行为,导致员工主动离职,员工有权索取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根据工作年限计算,工作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试用期员工辞职,工资要在正式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一般来说,雇主需要在员工离职后的一定时间内,比如几天内,把工资结算好,然后把钱给员工。不过,因为各个企业的财务流程和规定不太一样,具体的发薪时间可能也会有区别。要是雇主故意拖着不发或者直接不给工资,那就是违反法律规定了。

试用期间离职,工资得按照您跟单位事先约定的薪酬标准算。一般来说,会根据您实际工作的天数来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这些。要是有加过班,加班工资也算在内。要注意,单位不能随便扣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