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试用期内的员工所领取的薪资待遇,须高于本公司同岗位最低等级薪资标准或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薪资水平的80%以上,且不能低于当地政府最低薪资保障水平。
在性质上,此种行为被视为非惩罚性、公正性的原则,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当双方履行完劳动合同后,即劳动关系正式终止时,雇主有责任无条件地一次性支付给员工所有应得薪酬,其金额应依据该员工在工作期间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工作天数来计算。《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