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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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胜诉率有多高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的行为往往具有较高的胜诉可能性;其次,当用人单位未能与员工签署相关劳动合同时,员工的合法权益可能遭受侵犯,此时,他们理应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再次,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自开始工作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且不足一年,但却未能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际,他们必须向员工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雇主与员工建立劳务关系后,如未在一个月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需按双倍薪资支付至满一年。若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签,从违责日起,每月须额外支付双倍工资,直至符合法律规定的雇佣关系确立。

我国法律规定,雇佣超一个月未签书面合同的劳动者有权索要双倍工资。雇主应在雇佣首月内签订合同。若超过一个月未签,按《劳动合同法》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签;满一年未签视为已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需追溯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签。劳动者拒绝签合同,雇主在通知无效后可终止关系,但仍需支付相应劳动报酬。本解读供您参考。

只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均应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有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及续签劳动合同的两种情况,不管是首次签订合同还是续订合同均应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在某个阶段曾订立过劳动合同而免除后续的签订义务。

劳动者同意加入用人单位并推动签署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拒绝签署时,若责任不在劳动者,他们有权要求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指未签合同的额外补偿,已发工资应扣除。仲裁时效从入职满一年次日起算,共一年。超过时效,用人单位可抗辩。请及时维权,避免错过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