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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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劳动争议时,企业应仔细收集劳动合同、薪酬记录、出勤等重要证据,深入分析员工的仲裁要求。如果确定没有过错,就应准备充分的证据和辩护意见,表明立场。同时,企业也应积极探索友好协商的途径,以减少时间和经济成本。

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在劳动纠纷中,申请人首先针对任职或派遣单位提交仲裁申请,可能还需涉及劳务派遣公司。书面申请需详实清晰,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用人单位详情、明确的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附带证据和证人信息。特殊情况可口头申请,但需确保有准确记录。

公司被裁定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时,员工可主张两倍经济补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公司不执行,员工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 维权途径包括:首先与公司协商和解;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仲裁委提交书面申诉;若劳动仲裁结果不利,员工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申请劳动仲裁应向劳动合同约定地或用人单位经营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若双方分别向两地仲裁委申请,由劳动合同约定地的仲裁委行使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