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问题,很多法律专家给出详细解读,相对来说,都没什么大的理解误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要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问题,必须将整条规定联系在一起,即“未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二倍的工资”和“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条规定是关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