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什么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物性疾患的行为。

    查看详细>>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构成本罪。同时,单位亦可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而仍故意予以生产、销售,但不包括直接故意。行为人对可能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若行为人直接追求食物中毒等严重后果的发生,显然将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本罪中的“明知”既包括已经知道,也包括应当知道,若应当知道而仍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应构成本罪。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即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食品是人们最常用的生活必需品,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与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国家为了保证食品生产和经营符合卫生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详细规定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卫生标准。一切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行为,都是对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违犯,同时也不同程度地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其中,“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饮用的原料和成品,以及按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食品卫生标准”是指食品卫生法对生产、经营食品的总体要求和生产、销售某一类食品所必须达到的卫生指标,一般指食品中含菌类、杂质或污染物质的最高容许量。专供婴幼儿食用的主、辅食品,还必须符合特定的营养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部门标准和地方标准。国家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或者批准颁发。地方卫生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食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或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在产品质量标准中列入卫生指标。凡是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就是合格产品,凡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就有可能构成本罪。根据《食品卫生法》第9条规定,下列食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杂、使假、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残留的农药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本罪是危险犯。凡是生产、销售了上述的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就违反了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即可构成本罪。这就是说,本罪为结果犯,即要以严重后果为构成要件。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即使生产、销售了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也不构成本罪、但不排除可以构成他罪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所谓严重后果,是指造成了严重的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的结果。其中,食物中毒,是指细菌性、化学性、真菌性和有毒动植物等所引的暴发性中毒,常常表现为头晕、呕吐、恶心等;严重食物中毒,则是指造成相当数量的人中毒或因中毒而致人发生了重伤、死亡的严重后果。至于食源性疾患,是指以食物为感染源而导致的疾病,即因食用不卫生的食品而导致的疾病,如肝炎、肠炎、疟疾甚至鼠疫等。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如不能构成其罪,但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则应依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量刑。如果构成其罪,即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销售金额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属于法条竞合,应根据该条规定的“重法优于轻法”的处罚原则,择取处刑较重的罪定罪处罚。

    查看详细>>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非罪的区别

    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在于是否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性食源性疾患。如果行为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且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下,应不构成犯罪,属一般违法行为。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二)区分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

    行为人既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按处罚重的罪论处。如果行为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没有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但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也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两罪有如下不同: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了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生命权;而后者则侵犯了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仅限于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而后者的范围比较广泛。

    3、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前者是危险犯,只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即可构成,而后者则是数额犯,即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求“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

    (三)区分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区别

    两者区别的关键在于: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是过失犯罪,对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在主观上是不明知的,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是故意犯罪,行为人对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在主观上处于明知状态。

    查看详细>>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查看详细>>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的;

    (二) 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其他污染物的。

    查看详细>>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的;

    (二) 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其他污染物的。

    本条规定的"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5-01-30 03:48:47

员工不服从安排被辞退有补偿吗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若用人单位安排合理,符合劳动合同约定与规章制度,如基于生产经营需求进行正常岗位调整等,员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属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2)若用人单位安排不合理,像明显加重工作负担、降低薪资待遇、安排不匹配岗位等,员工有权拒绝。此时用人单位若辞退员工,则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提醒:员工面对不合理安排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若遭遇违法辞退可寻求法律途径维权;用人单位安排工作也应合理合法,避免法律风险。

2025-01-29 19:12:02

销售员辞退补偿提成也算吗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若提成是销售员工资的固定组成部分,每月相对稳定发放,属于正常工资性收入,计算辞退补偿时应算入。例如按劳动合同约定,每月有固定比例提成作为工资一部分发放,这种情况下提成与基本工资类似,具有稳定性,理应纳入经济补偿计算基数。 (2)若提成是偶然性、不固定的额外收入,与具体业务成果挂钩且发放不确定,通常不算入辞退补偿计算基数。比如完成特定项目才有的高额提成,这种收入并非每月稳定可得,不符合经济补偿中对“正常、相对固定劳动报酬”的界定。 提醒:判断提成是否算入经济补偿计算基数,关键看是否为固定工资性收入。具体案情不同,认定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1-29 14:17:31

劳动纠纷咨询,请帮忙安排一个劳动纠纷律师咨询

最近回复:

可以帮你解决这个事情

2025-01-27 01:34:24

死者的遗产包括哪些物品

最近回复:

死者的遗产包含生前合法拥有的多种财产,像房屋、车辆、存款、股票、债券这类有形和无形财产都是。房屋依据产权登记确定,车辆看行驶证登记情况,存款与金融资产通过相关账户信息和凭证判定。死者生前若有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死后一定期限内的收益也能作为遗产。不过,有些物品不属于遗产,例如他人寄存于死者处的物品,死者只有保管权没有所有权,得归还给所有者。而且,夫妻共同财产中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是遗产,另一半属于在世配偶。所以判定死者遗产时,要综合多种情况,一是确认各类财产的登记与凭证情况,二是区分是否为知识产权收益,三是辨别是否为寄存物品,四是分清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死者的份额。

2025-01-26 15:31:45

低保户报销3万元至4万元报销百分之92这三万元是指话费到3万元才报销百分之92吗

最近回复:

这是需要请问社保部门确定

2025-01-25 14:31:46

工伤认定不成功 我们县城转省三甲 就医 买的是农合。还可以回医院报销吗?省级三甲医院和乡镇报销比例一样吗

最近回复:

您好,为了更好得给您解答,请说一下详细情况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